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3-10-08 16:0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点位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鼓楼

福涧街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2

鼓楼

福飞路南平路口北向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3

晋安

福马路长乐路口东向

4

仓山

同逸路路段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来源:福州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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