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精神,结合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实际,建全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机制,为群众工作、生活提供通勤便利,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政策调整后个人申领黄色号牌需提供哪些身份证明?
答:办理电动自行车申领黄色号牌,个人“身份证明”为:省内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外省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省内居住证明。
三 、新车上牌办理的途径?
答:一是线上办理,登录“e福州”APP→“交警服务”→“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模块提交车辆登记申请资料,按照系统提示扫描车架二维码、电池二维码,拍照上传车辆照片和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等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由邮政EMS寄递牌证,上门安装号牌,实现一趟不用跑。
二是线下办理,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或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仓山区城门镇三环路边)电动自行车窗口申请新车上牌,办理时应交验车辆。
四、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自2024年11月12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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