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5-04-27 10:32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台江

江滨中大道北侧鳌中路路口西侧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台江

海事局门口

台江

二环先进路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