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5-08-07 17:56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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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辖区 |
地点名称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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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鼓楼 |
东街东百停车场出口处 |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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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鼓楼 |
树汤路树兜巷口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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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楼 |
树兜巷监控范围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逆向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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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鼓楼 |
卫前街东牙巷口西北侧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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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鼓楼 |
工业路西禅寺西侧公交站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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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 |
化民支巷监控范围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逆向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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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鼓楼 |
天泉路89号门口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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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鼓楼 |
天元花园门口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
来源:交通管理支队鼓楼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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