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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规定,现对下列启用无人机进行违法抓拍的点位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设备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快速路勤务大队无人机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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