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5-12-09 10:12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仓山区

阳岐路漆车道门口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违法禁令标志指示

2

仓山区

仓前路亭下路口

3

仓山区

港头外路与港南路交叉

4

仓山区

阳岐支路51-13号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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