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5-12-17 16:51
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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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辖区 |
地点名称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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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鼓楼 |
铜盘路铜盘小学门口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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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鼓楼 |
乌山路BGM酒吧前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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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楼 |
工业路与科技园交叉口灯杆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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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鼓楼 |
洪山园路10号灯杆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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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鼓楼 |
省公安厅前路段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违反规定掉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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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 |
省公安厅前路段2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违反规定掉头 |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
来源:交通管理支队鼓楼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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