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民(1967.5-2023.3),男,福建福州人,中共党员,1987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八大队大队长、副支队长,生前系该局刑侦支队政委、二级高级警长。2023年3月15日,郭伟民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5岁。郭伟民同志牺牲后,王小洪同志及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
从警35年以来,郭伟民同志不忘初心,信仰坚定,忠诚履职,忘我工作,始终奋战在大案要案、涉黑涉恶,以及执行急难险重案件侦办任务第一线,从一名普通侦查员成长为全省公安战线的“刑侦专家”,被广大群众誉为“扫黑英雄”。先后破获故意杀人、抢劫、爆炸、放火、非法持有枪支等重特大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63起。福州市扫黑除恶综合绩效和刑侦绩效常年位列全省前茅。尤其是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为福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副主任,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担负福州重大涉黑案件的组织侦办工作,坚持对案件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带领民警摧毁福清林氏父子黑社会组织,打掉涉案金额9亿元、受害群众千余人的“2·8”特大涉黑组织,破获全国“扫黑办”督办、社会影响重大的毛某春涉黑案;组织全市扫黑部门打掉涉黑组织3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75个、团伙56个,有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定稳定,工作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郭伟民同志生前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福州市“担当尽责、激情创业”好干部、福州市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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