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200-2005-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05-06-08
  •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应用公安档案软件开展档案文书立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05]30号
  • 发布日期:2005-06-0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应用公安档案软件开展档案文书立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公办[2005]30号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5-06-08 00:00


关于印发《关于应用公安档案软件开展

档案文书立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6月10日开始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文书立卷改革工作,现将《关于应用公安档案软件开展档案文书立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六月八日









关于应用公安档案软件

开展档案文书立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送审稿)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和省厅办公室关于稳步开展文书立卷改革的要求,市局决定从6月10日开始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文书立卷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要求:适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发展和办公自动化需要,提高我市公安档案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公安档案计算机管理,确保文书立卷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效率。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制定《福州市公安机关归档文件整理操作规程(试行)》,将《公安档案信息著录系统》及操作说明挂到公安网市局主页上。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0日):通知各县(市)区局及局直各单位进行软件下载、安装,进入软件试用阶段。

第三阶段(8月1日---8月30日):分期分批对局直各单位档案人员进行档案软件培训,各县(市)区档案业务骨干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阶段(9月1日---12月31日):结合公安档案软件开展文书立卷改革试点工作。警务督察室、办公室、法制处、出入境管理处、网安处、监管处、人民警察学校、警卫处、国保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等11个单位2004年度的文书档案按照《福州市公安机关归档文件整理操作规程(试行)》进行收集、归档。

第五阶段:(2006年起)各县(市)区及局直各单位上年度的文书档案全部按照《福州市公安机关归档文件整理操作规程(试行)》进行收集、归档。

三、有关事项:

1.软件上传、下载、试用通知、培训、材料印发、培训场所设置安排等工作由市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

2.各区、县(市)局档案业务骨干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软件试用、培训并开展文书立卷改革工作。





                   二○○五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档案  软件  公安  文书  立卷  改革  方案

  抄送:省公安厅办公室。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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