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

- 索 引 号: FZ00107-0200-2021-0013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11-05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公综〔2021〕365号
- 发布日期:2021-11-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榕公综〔2021〕365号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21-11-11 10:26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为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局对1949年以来的市公安局文件进行分批清理,现已完成1949-1967年、1979-2015年文件清理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事项已消失或者适用期已过的1130件市公安局文件宣布失效。宣布失效的市公安局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1949-1967年、1979-2015年市公安局文件目录(共1130件)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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