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7-2701-2023-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3-01-17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闽江之心”2023年迎新春光影焰火歌舞嘉年华活动期间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榕公综〔2023〕25号
- 发布日期:2023-01-19
- 有 效 性: 有效
为确保“闽江之心”2023年迎新春光影焰火歌舞嘉年华活动举办期间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活动施工期间
二、活动举办期间
(一)2023年1月21日22时45分至1月22日1时30分,对解放大桥、闽江大桥、六一中路(北起台江路,南至闽江大桥)、江滨中大道(西起六一中路、东至江九路)、六一南路(北起南江滨大道,南至朝阳路)、南江滨大道(西起粤华坊,东至海关巷)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二)2023年1月21日22时45分至1月22日1时30分,对五一南路(北起台江路、南至台江码头)、江滨中大道(西起江九路、东至长乐南路)、仓前路、南江滨大道(西起解放大桥,东至粤华坊)、南江滨大道(西起海关巷,东至鳌峰大桥下)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三)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实际情况,视情对三县洲大桥、鳌峰大桥、江滨西大道(西起三县洲大桥下,东至八一七路)、八一七路(北起达道路、南至台江路)、五一南路(北起新玉环路,南至台江路)、六一中路(北起北光明港路,南至台江路)、台江路、排尾路、江九路、瀛江路(北起排尾路,南至江滨中大道)、长乐南路(北起排尾路,南至江滨中大道)、江滨中大道(西起长乐南路,东至连江中路)、六一南路(北起朝阳路,南至大坪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以上道路管制期间,限行车辆请根据周边路口路段设置的交通标志指示提前绕行,并按照交通指挥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线路并给予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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