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3000-2021-0003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03-15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公办督〔2021〕53号
  • 发布日期:2021-03-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榕公办督〔2021〕53号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1-03-16 16:12

杨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福州市晋安区焦坑路68号焦坑新苑与茶花塑料厂之间道路积水及车辆占道停放问题的建议》(第1230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建言献策,现将涉及我局职责范畴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焦坑路(水泥路面)为东西走向,约300余米,系由东三环路通往康乐山庄、兰庭东方墅的道路,针对您提及的“不间断派辖区交警贴罚单及巡查此路段”和“尽快清理‘僵尸车’,尽快解决路面恶化问题”的建议,我局按照城区道路交通品质提升总体工作部署加强对焦坑路的交通管理。

  一是加强路面违法停车查处。不定时进行夜间查处,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今年1月份以来,共查处焦坑路违法停车100余起,并持续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在焦坑路、焦坑支路设置两面禁停标志警示牌,提升对通过该路段驾驶员违章停车的震慑力度。

  二是及时清理“僵尸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公综〔2020〕3号),实现“及时发现—认真核查—建档备案—规范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努力消除“僵尸车”隐患。安排警力加强对焦坑路的日常巡查频率,加大力度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对巡查中发现的长时间违法占用道路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拖移,经巡查,焦坑路全路段共发现“僵尸车”1部,已立即拖移。

  同时,我局还积极与鼓山镇城管联系沟通,对焦坑新苑门口早上占道摆摊影响交通通行的行为予以整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焦坑路交通秩序治理,开展乱停车整治,保障道路通行畅通有序,通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的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建立良好常态管理机制,实现违法停车整治“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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