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0-03-08 15: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09]253号)精神,特编制2009年度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七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电话:0591—87026700,传真:0591—87026009。

  一、概述
  根据省厅、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配套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鉴于2009年我局领导变动较大,2009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调整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充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我局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09年选派两名民警参加了两次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目前,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了494份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及其他综合管理等方面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www.fzga.gov.cn)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7种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并将主动公开的56份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局,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同时还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电台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2009年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警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2、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公告栏等便民栏目,多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布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附件:福州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福州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09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6
494
  其中:1.网站公开
56
49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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