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1-03-09 1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精神,特编制2010年度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0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电话:059187026208,传真:059187026208

一、概述

根据省厅、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审议、公开评议、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细化市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网上依申请公开”、“意见箱”等模块,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有效公开和便捷服务的水平。我局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10年先后两次选派民警参加了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目前,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了613份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11日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及其他综合管理等方面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互联网门户网站(www.fzga.gov.cn)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7种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2010年度市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5场,对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局,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五是本局设立的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01231日,我局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理情况如下:1条申请属于市政府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引导申请人直接在网上查询;2申请的信息经我局保密审查后予以公开;2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范畴,建议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高,理解不深,导致公开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二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和民警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公开度不够。三是一些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投诉、申告、举报、咨询的区别,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有的群众提出的申请未按法定程序、规范进行。

(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依申请公开”、“意见箱”栏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台帐制度。对以局直各单位文号制作的部门政府信息将建册立帐。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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