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1]282号)精神,特编制2011年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电话:0591—87026208,传真:0591—87026208。
一、概述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1〕142号),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分清了职责,详细规定了局公开办的职责、局直各单位的职责、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的职责,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台帐报送制度、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
二是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会议部署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范》(暂行),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监督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提高数据采集的便捷性和准确性,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后台及数据迁移至“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提升了政府信息有效公开和便捷服务的水平。
四是严格执行《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是积极选送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市数字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目前,我局自公开政府信息以来已累计主动公开了778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2003年至201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613条(其中2003年27条、2004年26条、2005年40条、2006年113条、2007年128条、2008年104条、2009年56条、2010年11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业务统计数据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许可的事项及办理、教育政策及措施、业务工作类及人事信息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管理、监所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法制管理及综合管理等十多种业务类型。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互联网门户网站(www.fzga.gov.cn)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7种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2011年度市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5场,对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局,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五是本局设立的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年内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办理情况如下:4条申请属于市政府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引导申请人直接在网上查询;3条申请的信息经我局保密审查后予以部分公开;3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建议向相关部门申请;2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范畴,建议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1条申请内容不清晰,要求更正补充后重新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和民警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公开度不够。三是一些单位上报公开的文件相对滞后,影响市局公开文件的及时上网发布和报送。四是一些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投诉、申告、举报、咨询的区别,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有的群众申请人信息、联系地址提供不准确,导致答复意见无法及时送达申请人手中。
(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依申请公开”、“意见箱”栏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附件:福州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福州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65 |
77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65 |
77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3 |
1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2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2 |
15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3 |
1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3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2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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