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6-01-11 14: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特编制福州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026303,邮箱:fzgagkb@163.com,传真:059187026034)。

一、概述

2015年,福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等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加强与所属相关单位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榕政办〔20159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了《福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榕公办〔201522号),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5年,我局编制完成福州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各部门责任清单,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2015年福州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2014年福州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其中决算说明包含“三公”经费。三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印发《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台账的通知》(榕公办〔201523号),《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公办〔201532号),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策解读工作。四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积极发挥福州公安公众服务平台、公安微博、公安微信的作用,快速传播公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需求。五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受理答复公开申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办法》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认真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内容。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做到有公开必审查。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直各单位年度考评。四是探索信息公开领域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制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

同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成立以市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林春耀为组长的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部门一位领导任小组成员,并指定一名联系人,并按规定保障工作经费的投入,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54月,新版福州公安公众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开设信息公开、网上办事、警民互动、用户中心等4大板块,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系统、全面,有效提升了公安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二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阵地、新手段。全市开设公安微博236个、公安微信11个,形成了以市局官方微博微信为统领的集群联动效应三是加强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的利用。2015,全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回应等形式,累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等57件,其中,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3次。进一步健全规范了运行机制,切实让各类公安网络平台成为加强公安信息输出、引导社会舆论和强化警民互动的重要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4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业务统计数据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许可的事项及办理、教育政策及措施、业务工作类及人事信息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管理、监所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法制管理及综合管理等十多种业务类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市民迅捷查询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2015年度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五是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和网络受理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和《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公办〔201522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公办〔201532号),要求各部门认真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2015年,我局印发的文件中政策解读数量为零。此外,全市公安微博微信积极参与转发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政策解读信息,有效形成矩阵传播效应,2015年转发相关政策解读信息7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8件,历年累计受理97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平台申请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交通管理、治安管理。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办结,共答复28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9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9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5年度,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金额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0件,历年累计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历年累计3件。

(一)行政诉讼情况。20156月我局收到鼓楼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5年鼓行初字第123号),诉讼人幸清贤请求确认我局拒绝其向我局提交的福公信字2015年第3号信息公开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

(二)办理情况及诉讼结果。201549日,我局收到幸清贤通过信函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EMS1036087124612),共三份(幸清贤自编号为福公信字20151号、2号、3号)。我局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转至相关部门办理,经领导审批,我局于2015429日作出《福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2015〕第01号),对幸清贤提出的自编号为福公信字20151号、第2号和第3号一并予以答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规定。并以申请人申请书中要求的邮寄方式(EMS1001648372515)将告知书寄送申请人,58日我局收到申请人的退件,邮政工作人员注:5615:16电联本人,当面拒收。20151111日,诉讼人无正当理由缺庭,鼓楼区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公众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日常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通过宣传使群众正确行使好权力,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3

14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3

14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8

9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

2.网上申请数

16

79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1

1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8

9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2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7

6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4

行政诉讼数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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