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8-01-08 1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的要求,特编制福州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7112017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026303,邮箱:fzgagkb@163.com,传真:059187026303)。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并做好核查工作,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与所属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同时,积极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亮点,创新推出首席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全市公安机关组建新闻发言人队伍,明确分管局领导担任首席新闻发言人,县级公安机关由主要领导担任首席新闻发言人。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新闻发言人工作的通知》,推进新闻发言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榕政办〔2017156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完成我局最新版本权责清单和第一批《福州市公安局“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编制完成《福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汇总表》以及新版标准化办事指南,目前全部事项的办事指南已按要求录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我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并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二是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并通过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双公示信息在“信用福州”网站上的公示。同时,加强信用承诺制度的公开,在“信用福州”网站公示我局信用承诺书,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挖掘占用施工许可、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银行安防设计许可等事项。三是推进“五公开”贯彻落实。逐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出台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之前,须广泛开展网上民意征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各单位及时将抽查结果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四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公开平台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推进我局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网站运维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要求对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发布的功能进行不断的技术改进,优化图文及附件的格式规范。六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同时加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并告知法律救济渠道。

(三)公开制度及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执行《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二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成立以局党委委员为组长的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短信提醒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加大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有效整合各单位信息、服务资源,优化网站信息结构,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同时,顺应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惠及民生的政务(警务)信息。二是更好地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组织警营开放日等,做好各项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重点做好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无否决权”工作机制、市民服务中心新增出入境业务自助办证机、福清警方推出十项新举措服务企业发展、福州警方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攻坚2017行动、“福州交警”APP正式上线等政策解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8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人事任免、户籍管理等业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市民迅捷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福州”(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五是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和网络受理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2017年,我局印发的正式文件中政策解读数量为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稿6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12345平台等形式,认真处置好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及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同时,组建新闻发言人、舆情分析师、网评员队伍等三支队伍,搭建联络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7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件,历年累计受理158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平台申请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网络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管理。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办结。已答复中“同意公开”6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6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两大类,一是涉及第三方权益。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回复不同意公开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不得公开。二是涉及内部管理及需要重新加工汇总的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的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内部管理及需要加工汇总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0件,历年累计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历年累计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3

184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3

184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5

15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7

2.网上申请数

20

12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

2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5

15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3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1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6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1

93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4

行政诉讼数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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