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20-01-08 1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福州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11201912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026303,邮箱:fzgagkb@163.com,传真:05918702630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福州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并做好核查工作,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评估审查程序规定(试行)》要求,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增强回应针对性,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针对114移车便民服务、福州启动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由相关业务部门绘制相应的操作流程、制作生动形象的介绍动画进行解读,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实地采访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报道。同时,充分发挥新建成的新媒体和影视制作中心作用,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构建“两微四号一视频”新媒体发布矩阵。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一是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严格遵守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实施情况的评估。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设立执法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同时,积极推进福州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建设,进一步拓宽执法公开渠道。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不断完善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统一规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16项,逐项编制审查工作细则、办事指南。同时,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另外,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不断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编制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分散采购项目信息报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信息化监管公开工作。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紧紧围绕我市公安中心工作,强化责任管理,健全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定期进行安全巡检,目前网站已经进行定级备案。同时,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市大数据委及相关管理部门,将现有的一级域名变更为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二级域名,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迁移工作完成后,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将由市政府统一升级改造。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新媒体平台解读警方便民利民新政,传递防骗、防盗、防火知识,讲述基层民警亲民爱民故事等。同时,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福州公安微信网络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切实落实全市公安新媒体运维机制。三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及时梳理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我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已统一纳入“社会事务类”受理窗口。

4)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颁布的新条例,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做好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规范、交通管理、人事任免等业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市民迅捷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福州”(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五是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和网络受理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及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4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平台申请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已办结32件,其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5件。

2)因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我局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被行政复议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

2019124,申请人张涛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提出“关于福州市公安局和鼓楼分局三定方案的有关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受理,于2019218日作出《福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2019)第02号》,并于当日以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寄出告知书。申请人对我局作出的告知书不服,于2019429日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号:榕政行复〔201934号),经审查,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71日裁定维持我局作出的决定。申请人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件尚未审结。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执行《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二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成立以局党委委员为组长的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短信提醒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加大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有效整合各单位信息、服务资源,优化网站信息结构,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同时,顺应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惠及民生的政务(警务)信息。四是更好地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组织警营开放日等,做好各项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0

1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0

96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0

24846.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9

0

0

0

0

9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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