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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我单位拟对“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采购防疫物资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企业针对项目内容参与报价。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采购防疫物资
二、报价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至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地铁大厦10楼
联系人:赵警官 0591-87300110
附件:相关要求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 |
单位 |
数量 |
1 |
雷克兰AMN428E防护服 |
套 |
100 |
2 |
蓝鹰防护面罩 |
个 |
50 |
3 |
利尔康免洗手消剂 |
瓶 |
300 |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物资的商家或企业,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需承诺开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正式发票。
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货物质保期由产品标注说明 (以送货之日2个月内生产日为准)。
四、竞价文件的递送
公告截止日次日18时前,将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的竞价文件送至本公告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外地需邮寄的以当日邮戳时间为准)。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总价最低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交货与付款
合同签定后5日内交货完毕,送货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东塔10楼,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550元,该费用包含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检验、验收、税金、质保等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