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公办督〔2020〕68号
张振华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缓解中小学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建议》(第202109号)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建言献策,现将涉及我局职责范畴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交通设施。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B5768-2009),按照“一校一策”,全面规范学校周边道路停车秩序。一是在校园周边设置停车泊位。为了缓解学生家长接生停车难的问题,我局在福州市第七中学、乌山小学、仓山教育第五中心小学、桔园四中、台三小、南台小学、江南水都中学等学校周边设置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二是加强临时停车管理。针对市区绝大多数校园周边道路人、车流量大的情况,我局采取灵活措施,制作了68面“接送学生临时停车区域”标志牌下发各区学校,指引接送车辆到指定区域停放,既保障交通也方便市民。三是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对371所学校(校门口)周边的标志标线再进行系统、全面的提升,采取悬臂杆设置形式,累计设置了2968面禁停标志、限速标志、学校警告标志和人行横道线标志,施划约10000平方米人行横道标线,规范校园周边秩序。
二、强化路面管控。一是落实疏导勤务。制定校园周边交通疏导专门勤务,在上放学时段安排民警或辅警会同学校老师和家长志愿者,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引导学生有序安全通行,并在紧邻主干道的12所学校设置学生过街专用通道,实现上放学时段学生安全快速过街。二是创新校门口交通管理方式。为了解决学校上放学接送停车难问题,学校上放学时段允许车辆在学校周边道路斜列式、平行式临时停放,配套设置临时管制马扎,规范停车秩序。三是落实“一校一策”。积极会同辖区政府、规划、城管部门走访学校、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一校一策”优化提升乌山小学、鼓二小学、钱塘小学等12所位于中心城区学校的交通组织,通过设置单行道、学生上放学专用通道、路侧斜列(平行)式临时停放、临时交通管制等一系列措施,有效解决上放学期间学生接送车辆停放、师生出行安全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实时排堵保畅。依托我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交警大队交通指挥室,实时掌控辖区学校周边的交通路况、流量变化,及时指挥调度民警和辅警在上下学时段强化学校周边排堵保畅。同时,加大校园周边道路特别处于主次干道、交通流量大、交通情况复杂的学校附近的监控力度,一旦发现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状况,立即调度警力予以疏导和整治。二是强化违法查处。结合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许可路线行驶、斑马线不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积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重点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优化交通设施。持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完善隔离护栏、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警告和限速、减速标志等交通设施,规范设置校车沿线站点安全标志、标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四是广泛宣传引导。持续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为契机,不断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校园交通安全宣教:讲解一堂交通安全课、发放一份交通安全宣传页、组织一轮交通安全知识竞答、开展一场交通安全互动游戏、观看一部交通安全教学影片,通过广大师生和学生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家长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接送学生时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福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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