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公办督〔2020〕79号
戴志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移风易俗打造文明社区的建议》(第202012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治安管理工作建言献策,现将涉及我局职责范畴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公安机关历来重视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现实法律依据。2020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公安机关坚持“疏堵结合、宣传引导、查非治违”工作方针,切实有效加强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人民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我市公安机关协调宣传部门,于2020年1月24日至2月8日,在福州电视新闻综合《新闻110》、《@新闻110》栏目、福州明珠网、福视悦动播出《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在广播新闻频道、交通之声每日重要时段播出《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音频,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从业单位、媒体部门在乡镇街道、商场楼宇、车站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辖区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充分利用LED、宾馆、学校、社区场所等滚动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7052人、动员社会力量13352人维护燃放秩序,其中行政处罚违法燃放1人,未发生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以《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强化社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移风易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商,做好社区内烟花爆竹依法、规范、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的公益宣传。二是加强安全监管,依托110报警平台,实现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快速反应,强化依法打击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互动机制,配合宣传、应急管理、文明办、住建、房管、民政等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社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建设文明社区。
福州市公安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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