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规定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1-05-08 15:32

  一、调整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适当放宽民生服务车辆通行限制,预留通行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是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举措,能够有效满足民生物资基本配送需求、保障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经济发展,有力于企业恢复生产和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符合我市市场形势要求和城区道路交通实际。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在城区现行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规定的基础上,本次调整主要是放宽城区“24小时限货区域和道路”限行时间,设置6个小时以上的通行时间窗口期,主要调整内容有如下3个方面:

  1、放宽二环路以内道路24小时限制货车通行规定。将城区二环路以内重中型货车限行时间由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6时至24时限行。其中,铜盘路-华林路、湖滨路-湖东路、乌山路-古田路、鼓屏路-八一七路、五一路-五四路、北江滨大道、南江滨大道等7条重点线路仍保持全天24小时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

  2、放宽外地轻型载货汽车限制通行规定。将外地轻型货车三环路以内全天24小时限行放宽为二环路以内每日6时至22时限行,保障外地配送车辆通行需求。

  3、放宽大学城和火车站区域道路限制货车通行规定。将上街大学城和火车站24小时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区域和道路统一放宽为6时至24时限行。

  放宽后的城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详细规定请查看《关于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规定的通告》。

  三、如何申请办理限行区域和道路货车通行?

  答:对于重点工程运输车辆、民生物资配送车辆、应急抢险保障车辆等确需在限行时间通行限行道路的,可通过“福州交警”APP“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自行网上备案通行。

  “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操作流程为:用户注册登记——分类添加车辆——网上备案通行——系统自动推送通行时间和线路。

  四、温馨提示:福州交警呼吁广大城市配送车辆驾驶人按照通行规定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杜绝闯红灯、超速、酒驾、疲劳驾驶、闯禁行等交通违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交警部门将依托科技手段和路面执法力量,强化货车交通违法查处和管理,确保道路通行秩序。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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