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3-11-21 17:1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
辖区 |
点位名称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1 |
鼓楼 |
五四东大路口 |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
2 |
鼓楼 |
华林公益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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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楼 |
湖滨西洪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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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鼓楼 |
二环杨桥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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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鼓楼 |
井大庆城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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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 |
古田新权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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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鼓楼 |
杨桥江滨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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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仓山 |
连江盖山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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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仓山 |
仓前路解放大桥桥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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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仓山 |
浦上大道冠浦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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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仓山 |
福湾东岭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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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台江 |
六一台江路口 |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福州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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