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4-04-15 14:5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
辖区 |
地点名称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1 |
鼓楼 |
古田路广达路口东向 |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不按道行驶 |
2 |
鼓楼 |
古田路广达路口西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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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楼 |
五一路津泰路口东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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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鼓楼 |
五一路津泰路口西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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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鼓楼 |
二环路五四路口北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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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 |
福飞路南平路口南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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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晋安 |
二环路国货路口东向 |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来源:福州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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