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4-06-24 18:16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鼓楼

杨桥西路洪桥新村幼儿园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2

仓山

环岛路火车南站南广场入口处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不按道行驶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来源:福州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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