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4-09-04 15:2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晋安

贵新隧道往新店方向进洞口

违反限速管理规定

2

马尾

燕前隧道往福州方向进洞口

3

马尾

燕前隧道往马尾方向进洞口

4

仓山

西三环路与高宅路交叉口南往北方向

5

仓山

三环橘园洲互通往北约1820米过街人行天桥南往北方向

6

仓山

三环福峡路交叉口高架桥往东约980米西往东方向

7

仓山

西三环路与高宅路交叉口北往南方向

8

仓山

联建新苑东侧南二环主路北往南方向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来源:福州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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