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5-04-03 09:5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鼓楼

湖东隧道西往东进洞口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不按道行驶

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2

鼓楼

北二环往屏西路进城方向

3

鼓楼

梅峰隧道南洞口北往南

4

鼓楼

梅峰隧道北往南出洞口(工业路方向)

5

鼓楼

古田新权路口西向

6

鼓楼

古田路广达路口南向

7

鼓楼

东大温泉口西侧东往西

8

鼓楼

东大温泉口东侧西往东

9

鼓楼

铜盘丞相口北侧北往南

10

鼓楼

二环杨桥口西向

11

鼓楼

杨桥路交警总队前路段东往西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来源:福州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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