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商请新增科目三训练路线的函》,决定新增小型客车教练车科目三训练路线。现通告如下:
一、小型客车教练车训练路线和时间
(一)训练路线:青口镇白水路(青圃里村路口至118县道青阳线路口)与118县道青阳线(白水路至3K+500m(青城龙潭山庄)
(二)训练时间:每日8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教练车训练有关规定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此线路自通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之后允许训练。
特此通告。
闽侯县公安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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