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5-07-18 09:09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仓山

上渡路闽江大道口东向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不按道行驶

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2

台江

江滨大道江九路口西向

3

晋安

安亭桂溪路口南往北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来源:福州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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