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辖区
地点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台江区
尤溪洲大桥北江滨上桥处
汽车借道超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车辆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