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5-09-05 16:09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
辖区 |
地点名称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1 |
台江 |
鳌峰路与鳌江路路口人行道杆上 |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
2 |
台江 |
广达路市民服务中心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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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江 |
仁德路20号灯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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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晋安 |
王庄宝龙海鲜吧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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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台江 |
长汀路与祥坂街路口(拍祥坂八角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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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 |
省公安厅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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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鼓楼 |
市公安局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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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鼓楼 |
新权路香格里拉酒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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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鼓楼 |
新权路南路香格里拉大酒店 |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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