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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规定,现对下列启用无人机进行违法抓拍的点位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设备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琴亭岗亭无人机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违反掉头规定
2
湾边大桥无人机
3
元洪岗亭无人机
4
西宾岗亭无人机
5
南门兜岗亭无人机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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