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6-02-12 11:0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点位名称

查处的违法行为

设备属性

1

鼓楼

福飞路省委后山路口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2

鼓楼

津泰路新华图书城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3

鼓楼

竹林境2#—3#出入口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4

鼓楼

仙塔街百佳布艺门口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5

台江

鳌江路14号路灯杆旁指示牌杆上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6

台江

希尔顿酒店员工入口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7

晋安

泰禾SOHO对面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8

晋安

铂尔曼酒店门口智慧杆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9

晋安

茶香路摩天轮前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10

晋安

后浦路与茶香路北侧监控范围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

全球眼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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