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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公告2026年第一季度注销登记但未收回号牌和行驶证的福州黄牌6S91P等6313辆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清单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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