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时间:2020-07-02 15:46

公安部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8号)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9年4月3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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