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科学、合理测定项目预算,我局拟对福州市公安局警官之家显示屏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警官之家显示屏租赁服务
二、项目建设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服务 期限 |
一 |
建设内容 |
||||
1 |
显示屏 |
显示屏点间距小于或等于1.875mm,SMD封装,含配套电源、发送卡、箱体支架、拼控服务器等。 |
30 |
㎡ |
三年 |
二 |
服务要求 |
||||
1 |
安装调试 |
拆卸替换现有旧设备和线缆,完成本项目音视频、网络、电源综合布线和设备安装与联调。 |
1 |
项 |
|
2 |
运行维护 |
1. 提供7×24小时电话报修、咨询服务; 2. 每个月上门巡访1次,每个季度安排1次设备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 3. 提供应急故障排除服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2个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处理; 4. 设备属于自然损坏的(非人为损坏),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若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提供等配置设备进行替换使用直至故障处理完毕; 5. 提供重大活动现场保障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派出技术人员到场维检,并提供现场驻点服务。 |
1 |
项 |
三年 |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和总价),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1.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6月25日前传真、邮寄、电邮或送至福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通信处。
联系人:岳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26198
邮寄地址:福州市津门路11号
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184251548@qq.com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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