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发及上线e服务应用,汇聚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海防等警种在线服务事项,充分融入e110-e网格工作全流程,将服务窗口延伸到指尖,全面推行全流程网办,打造网格便民“服务超市”。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建设要求
1.加强数据整合,形成服务合力。对接户政、治安、交管、海防、出入境5个警种在线业务,丰富办事渠道,办事人只需通过“福州公安e服务”就可以轻松办理各类民生类事项。整体开发服务团队实际在岗人数不低于5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0人。
2.e服务应用需部署在云端,云端必须为政务云,政务云安全要求并通过第三方安全测评。
3.本项目建设不单独采购服务器硬件资源,为支持本项目部署,估算需要1台虚拟服务器,具体配置如下:
服务器用途 |
配置 |
操作系统选型 |
应用服务器 |
64核CPU,256G内存,1024G硬盘 专用带宽≥50Mbps |
开源/国产操作系统 |
(二)项目质保期
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提供常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的服务。系统稳定性性能满足系统有效工作时间≥99.95%,系统平均无故障(影响业务正常办公的系统故障)时间≥180天,系统故障平均间隔时间≥90天。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二)报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正反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应充分了解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给出合理报价,所有报价文件及附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公告中的项目需求非正式招标内容,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招标人编制项目预算的参考,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询价。
五、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询价相关文件自行下载。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的纸质及递交
(一)本次询价报价人必须以纸质文件报价,具体报价文件制作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纸质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本询价公告规定的地点。
(二)所有纸质报价文件均应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放入档案袋中密封后递交,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福州市公安局:e服务项目建设》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三)纸质报价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写明报价人全称及联系方式。
七、询价公告及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人及时关注,报价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07号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王伟龙,联系电话:13860607778 |
附:报价文件格式
福州市公安局“e服务”项目
报价文件
本公司已详细审阅本公告的具体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对“福州市公安局‘e服务’项目建设”项目报价为人民币(¥ )。本公司承诺以上报价真实有效,若在报价中存在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 价 人(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注:1.报价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需求结合自身情况给出报价;
2.本格式为参考格式,若报价人有需要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拟格式;
3.报价须为含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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