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法制、督审大队等办公区修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6-06-15 15:57

各相关供应商:

  我局拟开展法制、督审大队等办公区修缮改造工程,现就工程设计服务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回函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法制、督审大队等办公区修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参数

  (一)本项目工程施工费约38万元,主要施工内容是内部修缮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费,最高限价2.18万元(设计费计算办法:⑴工程设计收费基价=9×38÷200=1.71万元;⑵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浮动幅度值)=1.71×1.0×0.85×1.5×(1-0%)=2.18万元),设计周期7日历天。

  (二)本项目设计收费计费额(38万元)为暂估价,具体计费额最终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或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施工结算价为准,浮动幅度值以成交供应商最终响应的浮动幅度值为准,按实结算。

  (三)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即浮动幅度值)形式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下浮率(即浮动幅度值)以百分比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设计费金额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响应报价不一时(即“浮动幅度值”与“设计费金额”的换算值),按有利采购人的原则确定并修正其他值。

  (四)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文件满足询价公告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单位。

  三、设计资质要求

  (一)设计单位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价文件要求

  1.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所采购项目要在其经营范围内;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存在关系承诺书;

  5.报价单;

  6.设计方案(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情况、修缮方案、大样做法等内容)。

  以上报价文件及资格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报价。

  、提交时间

  1.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6月18日18时前密封送达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2026年06月16日-06月18日工作时间。

  现场踏勘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山南路266号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警官 警保室

  联系电话:0591-88538062;13609556107

  邮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山南路266号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2026年6月15日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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