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有意向参与福州市公安局24-01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时间:2026-07-14 15:57

根据福州市公安局24-01项目采购需求,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因内容敏感,请有意向参与的企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信息化合作人员安全保密承诺书》和《信息化合作企业安全保密承诺书》到福州市公安局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二、企业相关要求

1.有意向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且三年内不得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4.有意向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参与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1);

(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公告发布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有意向企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我局将进行复核。④经查询,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征集(本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企业,不得参与;

(4)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5)《信息化合作企业安全保密承诺书》(附件2)和《信息化合作人员安全保密承诺书》(附件3)。

注:有意向企业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报价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联系方式

有意向企业可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福州市公安局详询参与。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18900296818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福州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4日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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