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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后可随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提交下列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父母双方在国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已注销户口的,可以申请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还需要提交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与落户人关系材料,公安机关内部核查父母户口注销情况后办理(申请人可自行提交户口注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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