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华侨如何办理回国定居落户?
时间:2024-03-07 12:58
 

原户籍注销地不在我省的非华侨身份国外中国公民申请来榕落户的,不予受理。

原户籍注销地我省非华侨回榕定居落户,需在申请之日起前1 年内在国内累计住满15 天,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不具备华侨身份认定书》;

2)末次入境持用的出入境证件;

3)拟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本人以及直系亲属在我省均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到原户籍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调查核实,报核准后将户口暂时落在原户籍注销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

4)公安机关内部核查户口注销情况(申请人可自行提交户口注销材料)。

5)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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