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投靠成年子女吗?
时间:2024-03-07 12:58
 答:父母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提交双方户口簿、关系证明投靠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落户。提交以下材料: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2.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投靠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4.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和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夫妻一方产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父母均可申请迁入。

福州市范围内迁移、福建省内其他地市迁入的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省外迁入的,由拟落户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第三联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后,凭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