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姓名、籍贯、民族等项目填写参见“项目登记”,办理地点参见“福州市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一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