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时间:2024-03-07 16:18
事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
受理部门: |
全国任一公安派出所。 |
办理条件: |
居民身份证丢失。 |
办理流程: |
1.居民身份证丢失,由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户籍窗口申请挂失申报。 2.户籍窗口核验公民身份信息无误的,进行挂失登记,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当场比对指纹信息,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挂失登记完成后,挂失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 |
所需材料: |
无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免费。 |
设立依据: |
《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闽公综〔2021〕275号)。 |
注意事项: |
居民身份证挂失人找回证件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解除挂失申请。若已补领新证的,不可解除挂失,且户籍窗口将收回旧证。 |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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