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时间:2024-03-07 16:18
 

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受理部门:

全国任一公安派出所。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

办理流程:

1.居民身份证丢失,由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户籍窗口申请挂失申报。

2.户籍窗口核验公民身份信息无误的,进行挂失登记,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当场比对指纹信息,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挂失登记完成后,挂失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

所需材料:

无需材料。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设立依据:

《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闽公综〔2021275号)。

注意事项:

居民身份证挂失人找回证件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解除挂失申请。若已补领新证的,不可解除挂失,且户籍窗口将收回旧证。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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