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
时间:2024-03-07 12:58
 

书面承诺未有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情形,提交婚姻关系证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1.因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的,或者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因犯罪被人民法院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3.因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作出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4.因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5.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6.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已批准变更姓名后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撤销批准变更的决定,恢复其变更前的姓名。

办理地点参见“福州市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一览”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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