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
时间:2021-05-14 09:57

  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3号)第二十条第二款内容:“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核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录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2、属于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现场办理地址: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福州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区与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警邮合作网点、以及各县(市)、马尾区、长乐区交警大队均可办理。   

  网上办理:登陆“交管12123”APP申请变更。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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