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机动车要年检
那你知道驾驶证也要审验吗?
不知道的小伙伴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
需参加审验的驾驶人
●A、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教育。(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论什么驾驶证类型,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教育。
●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教育。
●校车驾驶人不论有没有记分,都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教育。
那审验教育得去哪学呢?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今天蜀黍将进行详细介绍
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有这几类驾驶人
需进行审验教育
办理须知
1、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审验时需要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4、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如何申请
申请人需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可以选择线下申请也可以是网络申请。
明确相关事项后,按照流程操作,即可完成审验教育。
线下申请
申请人需持身份证明原件到审验教育学习点申请审验教育,学习的内容包括课堂讲解、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交流学习体会、重温领证誓词、体验教育等;审验教育学习结束,可以申请办理审验业务。
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驾驶人只能申请现场教育:
1、校车驾驶人;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4、被加入黑名单且需进行审验教育学习的驾驶人。
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交管12123”APP申请,通过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播放视频、文档资料,开展答题测试等方式进行学习。参加答题测试的时间计入审验教育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小时。审验教育学习结束,可以在线办理审验业务。
操作步骤
第一步:审验教育申请
登录“交管12123”APP后,找到【学习教育业务】板块中【驾驶人审验】,符合条件的,进入审验教育申请环节。
第二步:选择教育方式
1.选择“现场教育”的,选择现场教育城市及现场教育日期及场次后提交申请。
注意:
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
2.选择“网络教育”的,教育城市默认为驾驶证核发地,直接提交申请。
第三步:进行网络学习
申请网络教育成功后,可以直接进入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流程,学习形式包括课件学习和审验测试,课件包含视频课件和文档课件。
学习过程中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审验网络教育学时不少于3小时,最多可连续累计3天学时(每天至少1小时),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注意:
参加网络教育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且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
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审验教育。
第四步:完成审验
完成网络教育后,若符合审验条件的,选择“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系统自动提交审验业务。若未选择“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的,请及时办理审验业务。若不符合审验条件的,如违法、事故未处理,请先处理违法、事故完毕后,再次提交审验。
温馨提醒: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62号)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如需进行审验教育,记得按时参加学习、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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