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时间:2024-01-12 15:34

  机动车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来源:交警支队车管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