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行动期间
福州交警针对重点车辆
落实“四必查”
面包车必查
超高超宽超长车辆必查
三轮车必查
两轮车必查
然而,在路面执法中交警发现一些驾驶人和乘客仍然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坐哪不是坐,反正路不远”“省钱又方便,哪那么巧出事”正是这些麻痹大意的想法
让部分人员将货车车厢当成 “临时座位”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显然大错特错违法又危险
近日,福州交警在化工路执勤时,注意到一辆货车后车厢加装了布帘,里面人影晃动,坐着多名工人,随车摇晃,险象环生。
交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检查现场清点结果令人心惊这辆核载3人的货车竟硬生生挤了11人!
“你能承担得了这责任吗?”
“你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吗?”
交警反问陈某某
耐心向他解释了
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
随后,交警依法对陈某某
实施违反规定在载货汽车
车厢内载人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00元
责令其立即将车上人员安全转运
在此特别强调
货车车厢从设计之初
就只为载货考量
根本没有配备载人所需的安全保障
绝非安全“临时座位”
!
无防护易甩飞
货车重心高、车身长,转弯、刹车时惯性极大,车厢内人员没有安全带、座椅等保护,极易被甩出车外,或在车厢内相互碰撞、挤压受伤。
!
人货混装风险大
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
车型特性藏隐患
货车封闭车厢无通风设计,人员挤在密闭空间内,可能会出现缺氧、窒息等不适,极端情况甚至危及生命;货车敞开式车厢则毫无遮挡,行驶中易被飞溅石块、树枝划伤,遭遇限高杆、指示牌碰撞,伤亡概率大增。
货车车厢载人危险性极高
法律对此已明确禁止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安全不容凑合
侥幸换不来平安
请驾驶人和乘车人
坚决拒绝违规载客、人货混装
守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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