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升,男,汉族,福建平潭人,1964年9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警监,生前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一级巡视员。2021年9月25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重要会议安保维稳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7岁。9月27日,经福建省公安厅研究并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核同意,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从警37年来,潘东升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敬业、拼搏进取,将全部精力和心血奉献给了公安事业,在多个不同岗位创造了突出的工作业绩。特别是2016年担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以来,他忠诚履职、率先垂范,无论在反恐维稳、打击犯罪的危急时刻,还是在重大安保、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一线,总是冲锋在前、忘我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积极推进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效提升了全市公安队伍管理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他全力打造“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着力构建公安大数据智能体系,推动福州智慧公安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有力提升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他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不断健全完善“警调衔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公安综合考评成绩连续5年在全省名列前茅。他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干净担当,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代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潘东升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公安战线的英雄楷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典范。
该同志先后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被追授时代楷模、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楷模、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八闽楷模、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并获评2021年度全国、全省法治人物“致敬英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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